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 第八號)、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》(浙環發[2021]21號)等相關文件規定,現將《勞動南路東側、儀鳳街北側地塊(橫河C)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》主要內容予以公示,具體公示內容如下:
一、地塊基本信息
勞動南路東側、儀鳳街北側地塊(橫河C)位于臺臺州市黃巖區西城街道橫河村,東至南官河,南至儀鳳街,西至勞動南路,北至御景華庭小區,地塊占地面積為18330平方米,中心坐標:121.260665°E 28.623212°N。該地塊原為村莊建設用地,含有農居房、家庭作坊和倉庫,目前地塊內大部分區域已拆除為閑置空地,東側部分區域為幼兒園,根據規劃,用地性質擬轉變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、公園綠地(G1),調查地塊包含3個區域:HXC140-0410(R2二類居住用地)面積為14251平方米、HXC140-0412(G1公園綠地)面積為2681平方米、HXC140-0413(G1公園綠地)面積為109平方米。根據“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的通知”(自然資發〔2023〕234號)用地性質為0701城鎮住宅用地和1401公園綠地。
二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
土壤采樣日期:2024年05月29日,地下水采樣日期:2024年06月03日。檢測日期:2024年05月29日~2024年06月14日。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共布設土壤采樣點位8個(地塊內7個、對照點1個),地下水采樣點位5個(地塊內4個、對照點1個),共檢測土壤樣品37個(包括4個現場平行樣)、地下水樣品6個(包括1個現場平行樣),平行樣數量滿足10%質控要求。
根據檢測報告可知,本地塊土壤中檢出因子(除pH)包括:砷、鎘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總鉻、鋅、錳、石油烴(C10-C40)。未檢出因子包括:六價鉻、VOCs(四氯化碳、氯仿、氯甲烷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-二氯乙烯、1,2-二氯乙烯、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丙烷、1,1,1,2-四氯乙烷、1,1,2,2-四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、1,2,3-三氯丙烷、氯乙烯、苯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苯、間二甲苯、對二甲苯、鄰二甲苯)、SVOCs(硝基苯、苯胺類、2-氯苯酚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)。檢出指標中鋅、總鉻檢測值低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DB33/T 892-2022)中敏感用地篩選值,錳檢測值低于深圳市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其余指標(除pH外)檢測值均低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本次調查地下水樣品檢出因子(除pH外)包括:色度、臭和味、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硫酸鹽、氯化物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、硝酸鹽(氮)、亞硝酸鹽(氮)、氟化物、鐵、錳、鈉、鋁、鎳、砷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-C40)。未檢出因子包括:常規指標(鋅、揮發性酚類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硫化物、氰化物、碘化物、硒)、重金屬(砷、鎘、六價鉻、銅、鉛、汞)、VOCs(四氯化碳、氯仿、氯甲烷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-二氯乙烯、1,2-二氯乙烯、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丙烷、1,1,1,2-四氯乙烷、1,1,2,2-四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、1,2,3-三氯丙烷、氯乙烯、苯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苯、間二甲苯、對二甲苯、鄰二甲苯);SVOCs(硝基苯、苯胺類、2-氯苯酚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);特征污染物(總鉻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石油烴C10-C40)。本次調查采樣地下水中檢測因子檢測值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限值的有色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渾濁度、總硬度、硫酸鹽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,超標因子均為常規理化指標,不屬于有毒有害有害物質,無需進行地下水健康風險評估。pH、溶解性總固體、氯化物、硝酸鹽(氮)、亞硝酸鹽(氮)、氟化物、鐵、錳、鈉、鋁、鎳、砷檢測值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限值,石油烴(C10-C40)檢測值低于 “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(試行)》的通知”附件5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因此,勞動南路東側、儀鳳街北側地塊(橫河C)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可作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、公園綠地(G1)開發。
三、委托單位
單位:臺州市黃巖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引泉路150號
聯系電話:0576-84291127
四、地塊調查機構
單位:浙江翠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
通訊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申花路33號漢之昀商業中心1幢1201
聯系電話:15810507989
郵箱:1169923882@qq.com
公眾可以信函、傳著或其他方式,向建設單位咨詢相關信息,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。